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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8-08-02 12:00:02

关于清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招标文件费用的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自2015年6月开始,进入自治区和各(地)市(除拉萨市外)公共资源或交易中心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实行招标文件费用由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代收的管理模式。自2017年7月1日,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已不再代收招标文件费。为清退代收的招标文件费,已多次催促,目前仍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未前来办理招标文件费的清退事宜。请尚未办理招标文件费清退的各招标代理机构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携带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统计表明细加盖公章)到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财务室办理招标文件费用清退事宜。此次通知是清退代收的招标文件费的最后一次通知,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易银莹

联系电话:0891-6814454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