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18〕93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据《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关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标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晋建科字[2006]1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18年第二季度申报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项目,从生产条件、质量管理和防火性能等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审,其中109家企业申报的145项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符合推广条件,现予公布。请各市做好相关产品和技术在工程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 src="http://www.sxjs.gov.cn/private/article/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8年第二批建筑节能产品推广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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