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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2018-08-03 11:09: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建管质〔2009〕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实施。现定于8月份开展2期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证书,且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继续教育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由考评员所在考核基地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进入“江苏省培训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8月2日起至8月8日(第1期)。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1期:

(1)报到及培训时间:8月13日14:00-17:00报到;8月14日-15日培训(其中15日下午考试);

(2)培训地点: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3号)。

第2期:拟于8月20日左右举办,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要求

已在考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的考评员需携带报名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考核基地和主管部门印章)至报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个人二代身份证和指脉信息采集。

(三)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理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主要内容为:建筑施工安全涉及的新规范、新要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及BIM技术应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警示视频讲解;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等。

(四)收费标准

承办单位应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内容,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培训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查询

培训班结束7个工作日后,考评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二)证书办理

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后核发合格证书。为方便考核基地,我中心将采取EMS邮寄的方式,将证书邮寄至各考核基地。

五、其他

1.请相关考评员根据培训班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培训班期。凡到期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考评员,其名下相关工种证书将被冻结,被冻结的证书信息在下一轮继续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如仍未能通过继续教育的,则其证书信息将自动核销。

2.继续教育有关事宜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金  强、刘钦燕,联系电话:025-518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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