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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合肥建设网 2018-08-08 10:56:27

市散装水泥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在肥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18〕19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要求如下:

1.在肥各相关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市散装水泥管理中心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用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预拌混凝土、在建工程用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建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

2.各县(市)区、市散装水泥管理中心于8月10日前向我委报送检查总结材料和《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汇总表》(附件4),我委将于8月中旬根据各县(市)区检查情况组织督查。

附件: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18〕1945号)

2.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

3.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8〕22号)

4.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汇总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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