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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8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与《2018年6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8-10 09:52:10

渝建[2018]41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与《2018年6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思想,严格按照“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部署,2018年要在全市建成600个“智慧工地”,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我委《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2018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附件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bim施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11项“智能化应用”。同时,结合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实际,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2018年6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附件2)。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智慧工地”建设总体推进、“智慧工地”认定,以及对各区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由“智慧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建管处)负责牵头实施。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等5项“智能化应用”,由市安全总站负责推进实施。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BIM施工等5项“智能化应用”,由市质监总站负责推进实施。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智能化应用”,由市造价总站负责推进实施。“智慧工地”申报系统建设、数据接口制定、发布与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由市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对承建项目被我委认定为“智慧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我委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对施工单位给予诚信加分;对按要求应打造为“智慧工地”而工作推进不力、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项目参建责任单位,我委将进行通报批评。对目标任务推进滞后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我委将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年底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相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联系人:建管处罗杰、刘洋,联系电话63656515、63670076;市安全总站梁循,联系电话63675603;市质监总站谷军,联系电话63672011;市造价总站王耀利,联系电话63672038;市审批服务中心徐志强,联系电话63320580)

附件:1.2018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2.2018年6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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