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商品混凝土预拌企业:
现将市治超办《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紧急通知》(惠治超办〔2018〕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物料运输管理责任落实,重点加强对源头装载环节的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上路,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排查,并将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报有关部门查处。
附件:惠治超办〔2018〕32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1:惠市规建函〔2018〕1314号.pdf
附件2:惠市规建函〔2018〕1314号.doc
附件3:惠治超办[2018]32号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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