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18年度“最美造价人(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办[2018]39号)转发于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市(含各县(市、区))工程造价行业的相关工作集体和个人,符合条件者均可按照浙建站办[2018]39号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市、区造价管理机构不参与最美造价集体的评选,个人可以参加最美造价人评选。
二、评选推荐方式
1、各单位可以自荐或推荐其他单位为“最美造价集体”,单位或社团组织推荐的“最美造价集体”及“最美造价人”数量分别不超过2人。申报时应提供2018年“最美造价人(集体)”推荐表、先进事迹介绍、主要获奖证明以及其他佐证材料(推荐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2、我办将于8月2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推荐杭州市造价行业“最美造价人(集体)”,并将推荐名单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3、各单位请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我办信息管理科。联系人:肖潇,电话:87020196。
附:《关于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18年度“最美造价人(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办[2018]39号)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