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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的紧急通知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08-13 11:23:40

沪建办发(2018)470号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8月12日晚21时45分,黄浦区南京东路132号发生商店广告牌掉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连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广告牌等高空设施排查,消除隐患,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专项排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在前阶段排查整改的基础上,以防止高空设施坠落事故发生为重点,集中力量,迅速组织对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进行再次排查,重点加强建筑工地高空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沿街建筑等建筑物外立面、装饰物、外挂物排查,要全面排查设施损坏情况和联接状况,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各相关、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带队检查督导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靠前协调解决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难点问题,推动落实各项责任措施。

二、全面落实各方责任

(一)各区建设管理和房屋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房屋实际使用人和相关企业做好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二)各类工地要按照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工地防护措施的安全检查,确保防坠落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要切实承担设施使用安全责任,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坚决杜绝设施的超期使用,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四)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房屋及户外设施管理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具体负责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落实整改。房屋建筑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应当配合业主做好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加强安全隐患整改

对于排查发现的高坠安全隐患,必须列出问题清单,并立即采取措施,落实专人限时整改修复或消除安全隐患。暂时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必须制定应急方案,采取设置警戒区域、人员等措施,防止高坠伤人事故的发生,并抓紧研究落实后续消除隐患的工作措施,逐项核销,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本市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措施,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建立健全市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户外设施安全监管方式,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对排查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整改中的共性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除。

各区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组在8月底前向市住建委和市房管局报告排查工作开展的情况、排查的结果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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