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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1360号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8-08-16 10:21:20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电气火灾治理有关措施,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124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决管控房屋市政工程电气火灾风险。各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电气火灾治理的认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决使用合格的电气产品,夯实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电气安全防火墙

二、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电气使用的日常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严格督促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使用合格电气产品,并将其落实到开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全力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电气火灾治理取得成效。

二、为切实落实电气火灾治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将对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依法签订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使用合格电器、电线、电缆产品承诺书(见附件)。

各县(区)住建局也要参照此做法,高度重视电气火灾治理,

不断探索总结治理新途径、新方法,抓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电气火灾防治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使用合格电器、电线、电缆产品承诺书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4日

附件1: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电器火灾综合治理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电器火灾综合治理的通知.doc

附件3:惠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使用合格电器、电线、电缆产品合格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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