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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18年度 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农民 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汕头建筑信息网 2018-08-16 11:24:38

汕住建〔2018〕77号

各区县及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市质监站:

现将《2018年度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2日

2018年度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粤办函[2018]119号)的精神,更好地预防和化解建筑项目重大欠薪事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219号文)的工作安排我局定于2018年7月至8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在建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职在岗情况;三方主体落实汕住建通[2016]219号文要求当月自查的情况。

(二)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拨付工资款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是否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三)施工单位:实名制管理、劳务用工(劳动合同)制度、三本台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建立情况;是否实行月清月结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克扣分包单位工程款情况,随机检查5位以上民工领取工资情况、“汕头市建筑业民工维权告知牌”设置情况;落实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具体落实情况。

(四)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建立“三本台账”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工程监督机构书面报告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7月中旬至8月上旬由各区县住建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自查,查阅资料、询问和走访民工、向被检单位反馈意见,发现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

(二)市直管项目由市安监总站牵头市质监站组成检查组,全面落实检查。

(三)8月中、下旬市住建局牵头各区县住建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各区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五、要求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接受省政府每年考核市政府工作内容之一,各区县住建部门领导要从大局出发,提高站位,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二)请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监总站于8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和处理整改情况上报市住建局(迳送建筑市场监管科),并将电子档发至stjssck@163.com。

(三)请各区县按照汕住建通[2016]219号文的要求,于8月24日前将建筑市场专项检查两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市住建局(迳送建筑市场监管科),并将电子档发至stjssck@163.com。

(四)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汕住建通[2016]219号文要求落实整改,市住建局将视情况对受检项目进行通报。

附件:汕头市住建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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