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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住建局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纸质申报资料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8-16 11:59:28

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改善我市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我局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建筑工程项目登记(即办)、新型墙体材料初审(即办)、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办因受审批系统限制,需继续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外,其余审批事项不再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办理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的事项时,企业应按照已公布的办事指南要求先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http://xzsp.gzjs.gov.cn),或者“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http://jzjg.gzjs.gov.cn),按照系统的有关要求,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后上报电子材料;

并将需要核验的原件递交至办理窗口进行核验;企业办事人员到窗口递交原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核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核验身份证原件。

我局将在审批工作中坚持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工作,同时对发现的虚假申报材料也将依法加大惩处力度。

如今后所使用的审批管理系统发生变化,我局将适时调整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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