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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监理企业和设计行业业绩补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8-21 11:08:17

鲁建许函〔2018〕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莱芜市城管局:

4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6号),决定统一开放工程项目信息补录端口,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责任意识,对把关不严,造成本地区报送虚假工程项目信息较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为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加强对录入省级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的审核把关,2017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应通过正常办理建设程序进入项目库,不得通过业绩补录方式入库。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对通过补录进入省级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严格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入库。对于在工程项目信息采集录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依法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上报全国平台。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信息,对报送到全国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此次业绩补录工作截止日期为9月20日。9月20日后,将对省平台补录数据进行检查维护,组织现场抽查核实,请各市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业绩补录,同时完成地市主管部门审核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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