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改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有关人员执业资格锁定的通知(江建函【2018】1526)

来源: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8-24 11:06:02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最近,我局收到有关企业反映: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长时间不开工,不办理报建手续,造成中标人有关人员执业资格长期处于招投标环节锁定状态,限制了中标人有关人员到其他项目执业的资格,影响中标人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上述企业提出招投标环节有关人员执业资格锁定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解除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经研究,决定作如下改进,请配合落实:

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日历天)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解除相关项目所有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锁定。

二、招标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日历天)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解除相关项目中标候选人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锁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3日

(联系人:胡庆联,电话:3831675)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