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科[2018]49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8]30号,登录省住建厅或市住建局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标准编号DBJ/T13-292-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市住建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联系电话:2217897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2日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和福州大学共同主编的《既有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92-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8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