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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印发《浙江省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的通知

来源:浙江水利 2018-08-30 11:32:32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工作,提高验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我厅组织对《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浙水科〔2017〕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已通过验收的工程,管理单位应仔细对照修订后的《办法》,做好有关管理事项的补充完善工作。各地在使用《办法》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水利厅科标处,胡天瀚;

电话:0571-87811914;

邮箱:huth@zjwater.gov.cn。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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