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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9-03 12:44:46

遵市住建发〔2018〕10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在我省境内,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网上兜售假证、无证上岗作业现象频发;个别外省机构在黔招揽业务,非法组织培训发证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单位和机构受利益驱动,在明知培训严重不到位的情况下,依然非法组织考试,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重大隐患。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8〕23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黔建建字〔2018〕558号)《遵义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打击建筑施工现场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遵市住建通〔2018〕75号)等要求,现将进一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打击假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负起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因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突出目标和重点,切实落实专项行动工作

(一)工作目标。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重点。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查验;打击生产经营单位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别是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裝拆卸工、建筑土石方机械操作工(挖掘机、装载机)、建筑中小型机械操作工(搅拌机、钢筋切断机)等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进一步细化内容,确保专项行动精准

(一)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二)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省住建厅、市安委办部署要求,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来抓,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开展全面清理。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及时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清核所辖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对贵州省住建系统颁发的特种作业证,可通过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进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zjs.gov.cn,依次点击“在线服务”—“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人员查询”—“更多”,进入查询平台);对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可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对无证的特种岗位人员立即进行调岗处理;对持假证的人员,追查证件来源、辞退处理,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100%。附省住建厅和遵义市住建局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扩大特种作业宣传覆盖面,加大特种作业知识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我局举报电话:0851-28216291。

(四)加强培训考核。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第一项工作,是守住生命红线的第一道防线。特种作业危险性普遍较高,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容易对操作都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检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台账化监管,并按《遵义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打击建筑施工现场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遵市住建通〔2018〕75号)要求及时报送执法部门检查信息统计表和当月开展工作小结。

(六)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沟通和部门联运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与当地信访维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行政司法联运机制,保持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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