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现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工程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8〕119号)转发你们,希望各相关单位根据该《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根据自身工作性质、特点,开展一些相关活动。同时,建议各单位在“质量月”活动中所做的工作,以报道形式积极上报至协会。
附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工程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8〕119号)
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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