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8〕24号)和市领导的批示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结合《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惠市规建函〔2018〕1243号)和省、市关于本次台风防御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用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性能检测、施工作业临时用电、生活用电等涉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汛期和台风期间建筑施工的用电安全。
附件:1.粤安办明电〔2018〕24号
2.市领导的批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13日
附件3:BU20180049粤安办明电〔2018〕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汛期城乡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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