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规建函〔2018〕1614号
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建设,提高我市绿色建筑建设水平,发挥市级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惠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编制了《2018年度惠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或装配式建筑项目和投资开展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含课题研究)等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2018年度惠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并按《办法》规定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一式七份(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8日期间报所在县(区)住建局。
(二)各县(区)住建局的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县(区)住建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材料(含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将相关企业纳入联合奖惩黑榜名单,向社会公开。
(二)申报单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依照有关规定不予以资助。
(三)专项资金申报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王工、倪工
电话:2167310
邮箱:jkjjyk@163.com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6号7楼7-03室(科技教育科)
附件:专项资金的申报表格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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