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办理类型:承诺件
3.受理机构: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4.办理窗口:成都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建委并联审批窗口
5.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3个工作日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3个工作日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3个工作日
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2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窗口电话:86913173、86918917
9.投诉电话:86924837
1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周六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六十五条;
7.《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第十三条;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
10.《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11.《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成府发〔2014〕23号);
12.《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成建委〔2018〕301号)。
三、办理程序
市政务中心市建委并联审批窗口负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
对审查不合格的,由市建委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整改后,向市建委窗口重新报审。
四、申请材料
1.《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报告;免予招标报告;省转、区转、军转项目工程招标报告;省属、区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知书和军队招标备案通知书;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意见书;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复)(查原件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
3.用地批准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查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盖骑缝章的总平面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5.中标人(含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6.《成都市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表》(原件);
7.《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三份并签章(含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查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9. 建设与施工单位《承诺书》(原件)。
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上所有表格均可在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cdcc.gov.cn或成都建信网http://www.cdcin.com下载。
中国.成都政务审批公众服务网址:http://egov.chengdu.gov.cn/publicweb/default-index.jsp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址:http://www.cd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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