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建〔2018〕11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台风过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8〕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质安监督站于9月24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报送揭阳市住建局建管科(电话:8291670,邮箱:jgk8291670@163.com)。
2018年9月18日
附件:关于台风过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检查的紧急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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