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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规建建〔2018〕112号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 2018-11-21 11:46:39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质检站、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
(一)11月20日至11月28日,由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进行自查;
(二)12月4日至12月7日,由我局按“双随机”的方式组织对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在建工地抽查比例不少于5%。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按照国家人力资源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检查。
(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要求,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18〕155号)的通知及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珠规建建〔2018〕64号)的内容一并开展检查。
(四)按照《珠海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珠规建质〔2014〕143号)和《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珠规建建规〔2017〕1号)的通知要求,开展在建项目检查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和排查劳资纠纷及欠薪隐患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办法,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检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要向责任主体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整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
(三)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11月30日报市住规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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