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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全市2018年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8-12-13 14:08:32

湛建质〔2018〕231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终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在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做好岁末年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结合《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建质〔2018〕220号)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18年今冬明春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建质〔2018〕217号)等工作部署,我局定于从2018年12月1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二、检查分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施工质量方面的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内容

1.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

2.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外排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3.工地落实市创文巩卫要求情况,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用电、消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三)监理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四、工作步骤和日程安排

(一)2018年12月12日至16日:各在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进行自查自纠。

(二)2018年12月17日至26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管项目开展检查。

(三)2018年12月27日至2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随机抽查1-2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抽查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公共建筑、市政工程等。

五、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施工现场检查。

(三)反馈检查情况。

六、检查要求

(一)各在建工地各方主体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自查自纠工作和迎检准备。检查时须提供施工、监理企业或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的记录。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的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督查时,受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督查组提交辖区检查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要包括检查项目数量、发现隐患数量、发出整改通知单等执法文书数量。

(三)这次检查我局将对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做得好的有关单位实行通报表扬,并通过建设行业企业诚信平台加分。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执法文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给予从重扣分,同时依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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