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抓好我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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