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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深圳建设网 2019-02-15 11:25:40

深建质安〔2019〕21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9年1月29日,罗湖区东晓街道东立项目深基坑工程发生局部坍塌,坍塌面积约200平方米,造成基坑周边临时板房垮塌,并对周边建筑物造成影响。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其安全风险及造成影响较大,应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为强化我市深基坑工程管理,保障深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现就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强化基坑工程安全管控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的风险管控,从严进行设计方案评审,不得以经济等因素为理由降低基坑安全系数;严格按程序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评审,施工过程应认真做好交底、检查、阶段验收及检测,杜绝随意变更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及时进行基坑监测并反馈监测数据,对基坑安全状态进行评估;认真做好基坑及周边环境巡查,及时反馈基坑周边裂缝情况。

  各单位要将深基坑工程作为节后复工检查的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二、严禁在基坑边搭设临时板房,严控基坑周边堆载

  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深圳市深基坑管理规定》(深建规〔2018〕1号)相关要求,严禁在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若确因场地制约需在危险区域搭设板房或堆载的,须经基坑设计单位进行荷载计算并出具书面设计文件方可实施。

  三、加强对超过设计使用期限基坑工程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支护结构安全稳定

  对因各种原因(如中途停滞)导致基坑支护使用时间超过设计使用期限的基坑工程,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稳定。建设单位应继续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基坑监测,定期上传监测报告;要安排专人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要定期组织岩土专家对基坑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强化基坑工程监督执法,严厉惩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新区、合作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危大工程及我市深基坑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抽查,组织专家评估,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源头把关;要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进行严格监督执法,对超挖、不按方案施工、不按程序变更、不及时进行基坑检测或监测、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超期基坑工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惩处。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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