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管质〔2009〕12号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1号)要求,我局将在各市、县检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巡查,现将有关巡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查重点
1、省建管局苏建管质〔2009〕11号文件贯彻情况;
2、各施工工地在复工前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各相关工种是否持有效证书上岗;
3、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4、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情况。
二、巡查组安排
第一组:巡查南京
组 长:高学斌
联络员:邹金林
第二组:巡查镇江、常州、无锡
组 长:汪士和
联络员:陈云龙
第三组:巡查宿迁、淮安、盐城
组 长:纪 迅
联络员:王群依
第四组:巡查扬州、泰州、苏州、南通
组 长:陈耀才
联络员:李爱国
第五组:徐州、连云港
组 长:陈 晨
联络员:时建民
巡查工作从2月23日开始,2月底前结束。巡查组赴各地巡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三、巡查方式
1、听取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复工检查情况汇报;
2、每个省辖市随机抽查在建工程1~2个,重点检查被下达隐患整改的工程。
四、巡查要求
1、各地要准备好09年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书面汇报材料。
2、各巡查小组要严格从在建工程目录中随机挑选检查项目。
3、巡查期间各地接待从简;
4、本次巡查结束后,将通报有关情况。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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