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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的函

来源:江苏建筑业网 2009-02-05 17:29:35

   苏建管函〔2009〕9 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部门: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咨询参谋作用,为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我局决定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专家库。入库专家将根据我局的工作安排参与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鉴定;参与我省省级文明工地的现场考核工作;参与我局组织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工作;参与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现将有关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范围: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人员;

  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工作人员。

  二、推荐人员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2、熟悉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建筑工程相关安全规范标准,具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从事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不少于10年。

  3、具有建筑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除外),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

  凡入选江苏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的人员,我局将为其建立档案,并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加入专家库,并将专家推荐表集中后,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技术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联系人:刘朝晖,电话:025-51868642,传真:025-51868644,电子邮箱:jgjzazlzh@163.com

 

 

  二00九年二月四日

 

 

  附件:江苏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专家推荐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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