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李海滨等198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徐英等34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李海滨等198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徐英等34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 src="http://tfsys.cbi360.net/Content/js/plugins/editor1.4.3.3/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闽建注册〔2019〕13号附件.zip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9年2月26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