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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08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肥建设网 2009-02-10 09:12:12

    合建设[2009]7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建设函[2009]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送范围

  凡在我市工商注册,于2008年12月底前取得各类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应按规定报送2008年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二、报送方式

  各勘察设计单位将相关数据输入“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软件系统生成年度报表,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将报表电子数据报送建设部网站,同时将打印出的报表(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09年3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建委设计科技处(联系人:章琛,联系电话:2678660)。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及时对报表软件进行升级,通过软件实行网上报送。软件升级前应先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2、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各项数据,数据要完整、真实、准确,统计指标不得漏项和缺项。按时完成上报数据工作。

  3、对逾期出现不报、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等行为的勘察设计企业,我委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合肥建设网”(www.hfjs.gov.cn )上予以通报,同时在企业资质申报、资格注册、信用确认、外出证明、评优评先等业务事项办理和市场准入管理环节中加以限制。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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