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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来源:莆田市建设信息网 2019-06-11 11:07:43

莆建综〔2019〕4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贯彻简政放权精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深入地推进建设工程属地管理。经研究,我局决定下放部分建设工程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0日起,除由市发改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跨区域线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跨区域的房屋建筑工程外,其它建设工程按照辖区属地管理原则,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审批和监督执法。

二、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实施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设计变更管理等审批和服务事项,应对下放的权力事项审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审批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项目监管承接工作,切实加大日常巡查检查监管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招投标监督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确保下放项目顺利开展建设。

四、我局将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结合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合同履约评价、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等工作,对下放项目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和层级指导。

五、2019年6月10日之前,已在市住建局备案的工程项目,继续由市住建局监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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