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监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 2019-08-23 11:50: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建〔2018〕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广大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培训需求,决定开展监理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针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本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具有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资料
   (一)《监理员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三)身份证原件,或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和“监理员培训”字条的免冠照电子文档(示例见附件2);
   (四)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五)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电子文档。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2019年9月2日-9月10日,各有关单位统一到本协会秘书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交上述报名资料(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本协会邮箱),并缴纳培训费,标准为:会员单位每人24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320元;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按非会员单位标准执行。上述费用包含教材费。
   (二)学习。2019年9月12日-25日,学员通过本协会网站(网址:www.nbjl.org)首页链接进入“宁波市监理员网络培训平台”,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后,按申报专业对应的课程进行网上学习,课时合计约48学时,学满全部课程后进行网上考试,成绩合格后打印合格证明,并签署本人姓名。
   (三)公告。2019年9月26日前,本协会在网站上公告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四)领证。2019年9月27日起,各有关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经学员本人签名的合格证明,到本协会秘书处领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
   四、其他事项
   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由学员依据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在“土建”“市政”“安装”三个专业中选择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在培训报名汇总表中填报。
   报名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9楼905;联系电话:0574-87241970;邮箱:nbjlxh@163.com。
   附件1:监理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2:手持身份证和字条照示例

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监理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2:手持身份证和字条照示例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