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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网 2009-02-11 15:11:49

建设〔2009〕18号

 

各市建委、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基础,直接关系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勘察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充分认识工程勘察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163号部令)、《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工程勘察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质量责任,规范工程勘察市场秩序,努力提高工程勘察质量水平。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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