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征集二级造价工程师教育培训合作单位的通知》(粤价协[2019]14号文)要求,通过培训机构自主报名,我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现将满足条件的培训合作单位进行公布(见附件)。
请各培训合作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工作。
附件:《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教育培训合作单位》(第一批)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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