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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二批)

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4-01 16:12:01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对2020年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和延期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6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住建局窗口(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851850),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黑涉恶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宜昌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64715)。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审查意见表(2020年第二批)_20200330172537.pdf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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