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
  • 填报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请2021年7月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造价〔2022〕4号)要求,及时登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限内按系统提示认真填报数据。 [详细]

  • 开展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建市〔2021〕4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锻造和打响“安徽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现就开展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详细]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资质资格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关于资质资格延续申请办理的公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9号),经研究决定,省级核准的事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详细]

  • 开展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建市〔2021〕4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锻造和打响“安徽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现就开展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资质资格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关于资质资格延续申请办理的公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9号),经研究决定,省级核准的事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