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将于12月18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详细]
现将202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员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在我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日期自2021年12月9日—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建筑业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详细]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详细]
根据《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建市〔2021〕4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锻造和打响“安徽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现就开展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详细]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详细]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动我省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信用字﹝2021﹞1号)文件要求(详情请登录我会网站www.ahjzy.com.cn信息快递栏目查询),请各市协会及有关单位根据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所有参评企业,需登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进入“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新用户需注册帐号),填写“基础信息系统”后,进入“信用评价系统”完成相关资 [详细]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动我省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信用字﹝2021﹞4号)文件要求(详情请登录我会网站www.ahjzy.com.cn信息快递栏目查询),请各市协会及有关单位根据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详细]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第1.2.3.4批),我市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详细]
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大赛的通知》(皖设协〔2020〕32号)要求,大赛获奖项目信息已于2020年12月8日至1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异议,现对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详细]
工程担保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重要措施,是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详细]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公示(第400批之前),我市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现将有关办理事项进行通知 [详细]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3.领取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办理人需要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详细]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二批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皖建协函[2020]25号文件,我会组织开展了2018-2019年度第二批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拟获奖项目经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详细]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 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 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3.领取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办理人需要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详细]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 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 [详细]
为扎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0〕8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20〕502号)、《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20〕547号)和 《马鞍山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马安〔2020〕7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场 [详细]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标准定额处。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安徽省二级造价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0〕68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李贵宝等2779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详细]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 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 [详细]
2021年度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将于12月18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现将202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员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在我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日期自2021年12月9日—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建筑业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建市〔2021〕4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锻造和打响“安徽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现就开展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屋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动我省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信用字﹝2021﹞1号)文件要求(详情请登录我会网站www.ahjzy.com.cn信息快递栏目查询),请各市协会及有关单位根据该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所有参评企业,需登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进入“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新用户需注册帐号),填写“基础信息系统”后,进入“信用评价系统”完成相关资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动我省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信用字﹝2021﹞4号)文件要求(详情请登录我会网站www.ahjzy.com.cn信息快递栏目查询),请各市协会及有关单位根据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第1.2.3.4批),我市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大赛的通知》(皖设协〔2020〕32号)要求,大赛获奖项目信息已于2020年12月8日至1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异议,现对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工程担保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重要措施,是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公示(第400批之前),我市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成,现将有关办理事项进行通知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3.领取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办理人需要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二批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皖建协函[2020]25号文件,我会组织开展了2018-2019年度第二批安徽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拟获奖项目经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 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 2.本人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办理。3.领取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办理人需要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 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
为扎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0〕8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20〕502号)、《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20〕547号)和 《马鞍山市“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马安〔2020〕7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场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厅制定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标准定额处。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安徽省二级造价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0〕682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李贵宝等2779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一、领取地点: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10楼市场科。 二、领取方式:1.他人代 办:凭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介绍信、一级建造师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 办人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