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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建设部 1990-01-01 00:00:00

北京市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为了进一步指导供热行业特许经营行为,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结合城镇供热行业特点,我部研究起草了《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送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6年3月15日前将意见返回我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人:吴涛 张彦春

  电 话:010-58933981

  传 真:010-58933058

  电子信箱:cjsszc@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政公用行业监管处

  邮 编:100835

  附件: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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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