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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建设部 1990-01-01 00: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目前,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黑车”)问题日益突出,严重侵害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与社会的稳定,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要求,为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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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