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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北京市水位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监测站改建招标公告

来源:水利部 2016-08-12 09:59:4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北京市水文总站(以下简称委托招标人)的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北京市水位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监测站改建(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SWZZ-JCJJS-201601

2、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北京市水位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监测站改建

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

4、预算金额为:751.51万元

5、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北京市水位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监测站改建,投资金额为751.51万元。

6、招标内容及时间要求: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

①改建监测站220处,分布在全市16个区,每眼井均进行清淤洗井、抽水试验。

②为改建的220处监测站购置及安装一体化压力式水位(水温)计(含传感器及遥测终端机RTU);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井口基础处理、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2016]139号)执行);水准点、标志牌、井口保护装置(含站房改造)的建设或安装。具体包括:监测站一体化压力式水位(水温)计(含传感器及遥测终端机RTU)220套,水准点220个,标示牌220个,井口保护设施220个。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3.4条估算工作量。

计划工期:13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9 月 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 月 31 日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型式检测证书及相关手续。

(3)拟投标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且产品生产许可证标明的厂商名称或其生产设备的分公司(或所属单位、或子公司)的名称(须提供与投标人隶属关系的证明)及型号规格必须与检测合格的仪器一致,检测合格仪器见水利部质检中心于2015年5月29日和2016年3月10日发布的两期合格产品目录。投标产品压力式水位计地下水埋深变幅测量范围须在0-30米及以上。

(4)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给委托招标人不低于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总套数10%的整套同款产品作为备品备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承担设备通讯费至整体工程验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井口保护设施、水准点质量保障不少于5年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但不得少于整体工程验收后12个月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或“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③上述资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9、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的企业信息,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9:30(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开发布。

委托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水文总站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1号附属楼

电 话:(010)68217747

传 真:(010)88425607

联系人:白国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电 话:(010)53105831、53105832

传 真:(010)53105830

联系人:严璐、马艳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