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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宣贯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2016-08-24 10:13:05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宣贯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7月26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GJ G10-2016),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公路建设各从业单位更好理解新监理规范,做好新规范宣贯工作,我会制定了《公路工程监理规范宣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章)

2016年8月18日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宣贯方案

一、宣贯目的

通过邀请主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GJ G10-2016)的专家讲解其修订的内容、背景、原则以及有关事项,使监理行业相关人员正确理解、全面把握新监理规范的内容,为监理行业和公路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二、宣贯对象

主要包括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总监、副总监、高级驻地和副高级驻地等。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业主等相关人员自愿参加。

三、宣贯组织形式

(一)协会独立办班,主要针对华北区域。

(二)协会与部分省监理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联合办班。

(三)根据部分监理企业等单位要求,自行办班。

第(二)(三)种形式的办班,协会有联系授课专家的义务。

宣贯承办单位详见附件,没有列入宣贯计划的省市可就近参加培训。

四、师资安排

委托《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道路工程质监站组织参与修订工作的3~5名专家成立宣贯专家团,协会根据宣贯需求组派宣贯专家。专家课时费、差旅费、食宿费等由承办单位负责。

五、时间安排

协会针对华北区域(含京津冀晋鲁辽等)的宣贯定于9月,拟定二期;其他形式,拟定10月份以后根据各省要求及安排组织宣贯。宣贯共6课时。

六、宣贯内容

由北京市道路工程质监站根据《规范》主要内容,统一编制宣贯课件。

七、宣贯收费

本着服务为主的原则收取宣贯费,主要用于场地租赁、专家差旅和食宿、专家咨询费等成本支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鹤翔(13801311987)

电 话:010-85113181

附件:监理规范宣贯承办单位名单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