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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贯彻全国建筑业大会精神暨建筑劳务管理研讨会议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2017-03-17 16:24: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适应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提高建筑劳务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经研究,我会定于4月中旬在武汉召开贯彻全国建筑业大会精神暨建筑劳务管理研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住房城乡建设部主管司负责人宣贯将于3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建筑业大会精神;

2、全国建筑劳务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中国建筑劳务管理网上线发布;

3、最新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及政策法规解读;

4、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实务、建筑劳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讲解;

5、全国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操作实务;

6、中建三局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现场观摩交流。

二、参加人员

1、各省、市行业建设协会负责人;

2、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劳务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劳务员、合同员;

3、建筑劳务企业负责人、施工队长等。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地点:2017年4月13、14日,会期两天,4月12日报到;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2、会务资料费:1600元/人,免收各省、直辖市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协会1名代表会务资料费。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会务资料费可提前汇至我会。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白石桥支行

银行帐号:010 903 184 001 201 0206 9315

四、其他

为便于安排会务工作,请参会代表于2017年3月25日前反馈参会回执(见附件),可在我会官网文件公告栏下载并填写电子版回执发至邮箱:1870147415@qq.com,或传真至我会。

联系人:顾冬雪 闫萌萌 陈红博

电 话: 010-62145379 62147823

传 真: 010-62168150

网 址:http://www.jzqygl.org

附 件:全国建筑劳务管理研讨会反馈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