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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重庆市轨道交通信息平台建设 使用规定》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3-23 13:59:11

主城各区城乡建委(轨道办),两江新区建管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江津区城乡建委,璧山区城乡建委,铜梁区城乡建委,市交通开投集团,市轨道集团,市铁路集团,重庆轨道九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我们开发了重庆市轨道交通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规范平台使用,我们组织制定了《重庆市轨道交通信息平台建设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轨道交通信息平台建设使用规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