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批准2017年第十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10-27 11:18:33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等15家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延续,河北建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9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3.核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