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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12-15 11:52:42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尹凡等6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巩斯熠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张首飞等9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杨晓瑞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蔡友周等5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李铭等85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石谦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赵志等1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尹凡等69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张首飞等9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蔡友周等51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李铭等85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赵志等15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巩斯熠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杨晓瑞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石谦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