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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2018-02-08 13:38:2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交办安监〔2018〕18号

北京、重庆、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品质工程攻关行动试点方案(2018—2020年)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以及交通运输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为解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品质工程攻关创新,提炼、推广先进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完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交通运输部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年的品质工程攻关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落实交通强国战略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推广品质工程攻关经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成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网络,更好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群众安全便捷、高效出行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围绕品质工程6方面攻关任务,依托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总结提炼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分阶段形成品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或技术要求,品质工程攻关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品质工程攻关任务

(一)开展“两区三厂”施工安全标准化攻关行动。

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厂、拌和厂、预制厂是打造品质工程的基础环节,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区。开展“两区三厂”施工安全标准化攻关行动,重点解决“两区三厂”选址评估、规划设计、验收管理等方面问题,明确功能分区、建设标准、设施配备、安全管理等内容,研究制定“两区三厂”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切实遏制“两区三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桥梁预制构件质量提升攻关行动。

桥梁预应力混凝土箱形梁、T形梁等预制构件的质量直接影响桥梁工程的安全与耐久。重点攻关解决桥梁预制构件钢筋加工、钢筋骨架制作、混凝土浇筑与养生、智能张拉和压浆等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严的问题,优化施工工艺,提炼总结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研究制定桥梁预制构件质量控制技术指南,提高桥梁工程耐久性。

(三)开展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攻关行动。

隧道施工风险高、难度大、作业环境恶劣。重点攻关解决隧道开挖、初期支护、二衬浇筑、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隐蔽工程检测等施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指南,提高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微创新”攻关行动。

开展设备微改造、工艺微改进、工法微改良是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和必经途径。重点攻关解决梁板胎架、锚杆安装与注浆、混凝土凿毛等施工工艺改进的难题,广泛开展微创新活动,取得一批微创新成果,研究编制一套行之有效的微创新的目录及应用技术指南,提升施工作业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五)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攻关行动。

安全防护设施是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重点攻关解决施工现场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验算、设置部位、安装形式、维护更换等方面问题,研究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指南,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攻关行动。

一线施工班组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最关键因素。重点攻关解决施工班组结构不合理、作业工人岗位技能培养不到位、质量安全责任心不强、制度难以落实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指南,提升一线施工班组整体操作技能。

三、攻关行动试点工作安排

(一)开展“两区三厂”施工安全标准化攻关行动。

负责省份:广东省牵头,四川省、辽宁省参加。

广东试点项目: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惠州至清远段)(建设单位: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项目试点施工企业: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试点项目:仁沐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项目试点施工企业: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试点项目: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建设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

(二)开展桥梁预制构件质量提升攻关行动。

负责省份:浙江省牵头,江苏省、江西省、贵州省参加。

浙江试点项目: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

浙江项目试点施工企业: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试点项目:五峰山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建设单位: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江苏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试点项目: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项目试点施工企业: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试点项目:兰海高速公路崇溪河至遵义段扩容项目(建设单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

(三)开展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攻关行动。

负责省份:重庆市牵头,云南省、陕西省参加。

重庆试点项目:合川至璧山至江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重庆铁发双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重庆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试点项目:玉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玉楚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试点项目:安康至岚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陕西高速集团安岚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陕西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

(四)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微创新”攻关行动。

负责省份:贵州省牵头,甘肃省、宁夏自治区参加。

贵州试点项目: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项目试点施工企业: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试点项目:两当至徽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项目试点施工企业: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试点项目:京藏高速公路石嘴山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宁夏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

(五)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攻关行动。

负责省份:安徽省牵头,湖南省参加。

安徽试点项目:芜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项目试点施工企业: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试点项目: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湖南省龙琅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项目试点施工企业: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

(六)开展施工班组规范化管理攻关行动。

负责省份:福建省牵头,广东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参加。

福建试点项目: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项目(建设单位:中交泉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试点项目: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试点项目: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华北投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北京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试点项目:苏张高速苏尼特右旗至化德(乌市段)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项目试点施工企业: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担品质工程攻关行动的省份、试点项目、项目试点企业以及技术支持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品质工程攻关行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项目、本企业实际,组织攻关团队,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进度、抓质量,确保攻关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品质工程攻关行动由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根据攻关行动成果,出台有关制度、标准或指南,加强宣传推广。承担品质工程攻关任务的省份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牵头省份要会同参加省份制定品质工程攻关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工作分工和攻关行动时间节点,以及攻关技术路线;按照进度安排,负责省份及时组织试点项目、项目试点企业和技术支持单位提炼总结品质工程攻关成功经验,研究提出攻关成果推广的政策、举措建议,完成所承担的品质工程攻关任务。试点项目、项目试点企业及技术支持单位要配合部和负责省份做好攻关任务,积极配合开展调研、经验总结、相关成果编制等工作,协助完成品质工程攻关任务。其它未承担品质工程攻关任务的省份,可根据本攻关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的重点攻关任务,组织开展攻关行动,形成共享成果,部将对提供成果的省份和试点项目给予通报表扬,适时将攻关成果在全行业推广应用,以提升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沟通交流。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将与负责省份、试点项目、项目试点企业及技术支持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调研督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负责省份要与试点项目、项目试点企业以及技术支持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调研,不定期召开推进会议,交流经验,适时开展试点项目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验证,加强技术评估与专家论证。

(四)加强信息报送。负责省份、试点项目、项目试点企业及技术支持单位应及时将攻关行动有关信息报部;2月29日前,承担品质工程攻关任务的负责省份将本地区的攻关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并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

联系人: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桂志敬,电话:010-65292788,传真:010-65292776,电子邮箱:gongluchu@mot.gov.cn。

抄送:天津、上海、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青海、广西、西藏、新疆等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交通(公路、道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部综合规划司、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