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
  • 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汕住建通〔2024〕1号

    为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快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全流程管控,确保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贯彻实施好《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的通知》(汕住建通〔2023〕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 关于2023年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诚信管理办法》)《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在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内抽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成果文件抽查及办公场所现场检查。 [详细]

  • 关于征求《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体制机制,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的形式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为此,我局起草了《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拟报请市政府,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4年1月4日(星期四)前,将反馈意见迳送我局城市建设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 [详细]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试行)2018》相关调整内容印发。所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详细]

  • 关于新增纳入汕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企业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汕住建通〔2020〕34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21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51号)等相关规定 [详细]

  • 关于新增纳入汕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企业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23〕6 号) 汕住建公示〔2023〕6 号

    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汕住建通〔2020〕34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21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51号)等相关规定 [详细]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4期)

    粤标定函〔2023〕108号 各有关单位: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高压旋喷桩子目调整内容印发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详细]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3期)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高压旋喷桩子目调整内容印发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详细]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2期)

    各有关单位: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8》高压旋喷钻机调整内容印发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详细]

  • 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汕住建通〔2024〕1号

    为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快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全流程管控,确保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贯彻实施好《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流程管控的通知》(汕住建通〔2023〕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加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2023年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湛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诚信管理办法》)《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在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内抽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成果文件抽查及办公场所现场检查。

  • 关于征求《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体制机制,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的形式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为此,我局起草了《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豁免清单(征求意见稿)》,拟报请市政府,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4年1月4日(星期四)前,将反馈意见迳送我局城市建设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试行)2018》相关调整内容印发。所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 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联合办理的通知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联合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合办理事项 对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

  • 关于新增纳入汕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企业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汕住建通〔2020〕34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21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51号)等相关规定

  • 关于新增纳入汕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企业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23〕6 号) 汕住建公示〔2023〕6 号

    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汕住建通〔2020〕34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21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22〕51号)等相关规定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4期)

    粤标定函〔2023〕108号 各有关单位: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8》高压旋喷桩子目调整内容印发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3期)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高压旋喷桩子目调整内容印发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调整的通知(第22期)

    各有关单位:近期,我站组织专家研析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收集的反馈意见,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8》高压旋喷钻机调整内容印发你们。本调整内容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不作调整,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