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处对近期1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详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57号)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要求,局质安处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及扬尘治理等方面,对全市各县区推荐的98个市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项目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拟推荐64个工程项目为淮安市2023年第二批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现予以公示。 [详细]
现已收到省厅下发的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请已通过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如代领请持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 [详细]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机构质量责任意识,我厅拟组织编制《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年度报告(2023)》。 [详细]
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第二十六批一级造价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身份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一级造价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身份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评、复审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江苏设协〔2023〕25号的要求及评分细则,我会组织专家对需要复评、复审及申报评估的单位材料进行了评估,经官网公示后,报省诚信评估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详细]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江苏设协〔2023〕26号的要求,我会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评选办法”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候选名单经官网公示后,报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详细]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22〕14号)、《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宁政规字〔2023〕5号),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计价工作,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第22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第22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关于明确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详细]
根据省大气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苏大气办〔2021〕3号)和市大气办《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对房屋市政工地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豁免培育工作。经评定,共有东湖大厦等34家房屋市政工地和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42家混凝土生产企业符合豁免条件,考核结果已按照相关程序在市住建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现将豁免名单予以公布。 [详细]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我会组织了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的评选活动。 [详细]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就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2023年度第十七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处对近期网上申报的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详细]
2023年度第十五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咨询监理市场,加强行业信用建设,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高咨询监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咨询监理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协会六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决定开展杭州市咨询监理行业2023年度优秀(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活动。 [详细]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年度报告(2022年度)》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详细]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江苏设协建筑创作工作委员会承办了2022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原创建筑设计”评选活动。 [详细]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57号)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要求,住建局质安处于2023年4月初,对全市各县区推荐的107个申报市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项目进行抽查考评。 [详细]
2023年度第五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进省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现已收到省厅下发的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请已通过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如代领请持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机构质量责任意识,我厅拟组织编制《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年度报告(2023)》。
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第二十六批一级造价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身份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一级造价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身份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复评、复审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江苏设协〔2023〕25号的要求及评分细则,我会组织专家对需要复评、复审及申报评估的单位材料进行了评估,经官网公示后,报省诚信评估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江苏设协〔2023〕26号的要求,我会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评选办法”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候选名单经官网公示后,报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苏办发〔2022〕14号)、《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宁政规字〔2023〕5号),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计价工作,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第22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第22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关于明确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省大气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苏大气办〔2021〕3号)和市大气办《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对房屋市政工地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豁免培育工作。经评定,共有东湖大厦等34家房屋市政工地和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42家混凝土生产企业符合豁免条件,考核结果已按照相关程序在市住建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现将豁免名单予以公布。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我会组织了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的评选活动。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就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第十七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处对近期网上申报的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2023年度第十五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咨询监理市场,加强行业信用建设,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高咨询监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咨询监理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协会六届第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决定开展杭州市咨询监理行业2023年度优秀(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活动。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年度报告(2022年度)》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江苏设协建筑创作工作委员会承办了2022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原创建筑设计”评选活动。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信息化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57号)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要求,住建局质安处于2023年4月初,对全市各县区推荐的107个申报市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项目进行抽查考评。
2023年度第五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进省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