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处对近期1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详细]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我站对2022年四季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详细]
2023年度第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进省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2023年度第二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3年第三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2023年度第一批一级造价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造价师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2023年5、6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为了更好地了解南京市勘察设计企业每年行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提供行业发展的相关对策与参考建议,更加有效制定为行业服务的工作目标,特邀请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调研”工作,具体调研工作情况如下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3年第二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2023年3、4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3年1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详细]
各县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房管局),各建筑行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各进市施工企业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处对近期网上申报的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详细]
2022年度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详细]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2〕6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评审。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3年第一四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四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12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详细]
2022年46、47、48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我处对近期1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我站对2022年四季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度第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省内、进省变更贴条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2023年度第二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3年第三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2023年度第一批一级造价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造价师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2023年5、6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为了更好地了解南京市勘察设计企业每年行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提供行业发展的相关对策与参考建议,更加有效制定为行业服务的工作目标,特邀请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调研”工作,具体调研工作情况如下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3年第二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2023年3、4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3年1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各县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房管局),各建筑行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各进市施工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处对近期网上申报的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2022年度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证书已到,请相关人员携带证书本人证(延续注册携带旧造价工程师证书)到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5号窗领取。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2〕6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评审。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3年第一四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四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12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2022年46、47、48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