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二、二十三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建筑业统计年报工作,全面、准确反映全省建筑业发展情况,更好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2022年44、45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根据江苏设协〔2022〕16号《关于开展第七届“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初核,并组织召开专家评选会,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依据《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和《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量化评分标准》逐项打分,经专家组初评、评选委会员综评,评选出本届“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提名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详细]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在“无锡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11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详细]
为鼓励设计创优,提升设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根据《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我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以下简称“省级四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2022年43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一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详细]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我会组织了2022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的评选活动,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详细]
2022年42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详细]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原计划于12月3日举行的江苏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延期至12月24日举行,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考试公告。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详细]
为切实做好冬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异常天气对房屋安全的危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居住安全,避免风雪灾害塌房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和《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四十二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二十二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信息修改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刘训凤等24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莫智任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徐珍艳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徐春艳等258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详细]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四十一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详细]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二、二十三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建筑业统计年报工作,全面、准确反映全省建筑业发展情况,更好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44、45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根据江苏设协〔2022〕16号《关于开展第七届“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初核,并组织召开专家评选会,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依据《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2022修订版)和《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量化评分标准》逐项打分,经专家组初评、评选委会员综评,评选出本届“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提名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在“无锡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锡建规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既定考核程序,对申报我市2022年11月份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为鼓励设计创优,提升设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根据《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我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以下简称“省级四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43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接省厅注册中心通知,2022年第二十一批初始注册合格证书名单已公布,证书可领。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介绍信至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
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提高勘察设计水平,根据中设协字〔2022〕47号文《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我会组织了2022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的评选活动,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2022年42批变更及延续注册贴条已到。请各监理企业接到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证书原件至解放路44号106室监理管理科领取贴条。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安全,经研究,原计划于12月3日举行的江苏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延期至12月24日举行,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苏省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考试公告。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为切实做好冬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异常天气对房屋安全的危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居住安全,避免风雪灾害塌房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和《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四十二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四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第二十二批延续注册证书以及部分补办、信息修改证书。现证书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刘训凤等24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莫智任等8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徐珍艳等9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徐春艳等258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我中心代为发放2022年度江苏省第四十一批监理工程师贴条。现贴条已邮寄至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相关人员联系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