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结合锡林郭勒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实际情况,我局将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测试工作,现就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9日起至6月15日止。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起至6月8日止。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起至5月29日止。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5日起至5月11日止。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5月4日止。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5日起至4月21日止。 [详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结合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三季度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信息价格,经综合测算,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三季度建安工程平方米造价发布如下,请予参考。 [详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版 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通知》(内建标定总字〔2018〕01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的通知》(内建标定字〔2019〕06号)的要求,并结合我盟建筑材料市场实际情况,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并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7日起至4月14日止。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5日起至3月31日止。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8日起至3月24日止。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月13日止。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2日起至12月28日止(7个自然日)。 [详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版 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通知》(内建标定总字〔2018〕01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的通知》(内建标定字〔2019〕06号)的要求,并结合我盟建筑材料市场实际情况,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并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5日止(7个自然日)。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7日起至11月23日止(7个自然日)。 [详细]
按照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3个项目未按照承诺期限内补齐相关手续,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补齐手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重点监管主体可以采取“双随机”监管方式,提高抽查频率和抽查比例。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8日起至11月14日止(7个自然日)。 [详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 [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起至6月8日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起至5月29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5日起至5月1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5月4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5日起至4月21日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结合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三季度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信息价格,经综合测算,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三季度建安工程平方米造价发布如下,请予参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版 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通知》(内建标定总字〔2018〕01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的通知》(内建标定字〔2019〕06号)的要求,并结合我盟建筑材料市场实际情况,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并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7日起至4月14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5日起至3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8日起至3月24日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月13日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2日起至12月28日止(7个自然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版 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通知》(内建标定总字〔2018〕01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材料增值税平均税率的通知》(内建标定字〔2019〕06号)的要求,并结合我盟建筑材料市场实际情况,现将锡林郭勒盟2022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并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5日止(7个自然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7日起至11月23日止(7个自然日)。
按照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3个项目未按照承诺期限内补齐相关手续,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补齐手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重点监管主体可以采取“双随机”监管方式,提高抽查频率和抽查比例。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8日起至11月14日止(7个自然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1〕20号),经企业申请,盟住建局对企业上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